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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4月1日起酒驾扣12分重回学习班
发布日期:2009-12-18 11:22:26    打印
  交警对驾驶员作酒精测试   记者 吴珊 摄

  商报讯 公安部1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次修改后,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则进一步加大,酒后驾驶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将进学习班,回炉学交规。新规定将于明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严格

  高速路上倒车扣12分 占应急道也扣分

  新规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编者注:此前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扣6分,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扣12分)对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由2分提高至3分。

  新增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等3类违法行为记分。

  12类交通违法行为取消记分

  进一步扩大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合并了9种项目。

  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与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9种性质类似、分值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合并;降低“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重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据了解,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8项,其中,一次记12分的6项,记6分的9项,记3分的11项,记2分的8项,记1分的4项。

  用欺骗手段补领驾证记6分

  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同时,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平等

  五类残疾人可申领驾照

  规定修改后,有五类残疾人可以领驾照开车了。

  第一类就是左下肢残疾人,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上有一个英文代码叫“C2”。

  第二类就是这次规定的右下肢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上面的代号是“C5”。第三类就是双下肢残疾人,也是属于C5,开的车也是一样的。

  第四类就是有听力障碍的人。只要佩戴助听器,能达到要求,就可以开汽车了。

  第五类就是右手拇指缺失或者双手的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过去是不允许开汽车的。但这次要求左手拇指必须要有,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就是C1或者C2这种车型。

  根据要求,残疾人专用的车辆前面和后面需贴一个标志,这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提醒其他驾驶者礼让残疾人的车。

  变化

  大型车司机体检周期一年变两年

  此次修改还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

  此次修改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将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的体检周期,由每年一次调整为每两年一次。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当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被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中广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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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城酒楼饭店

  餐桌将贴“酒后勿驾”

  商报讯(记者 邱竹)明年4月1日起,酒后驾驶将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对此,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昨日表示,一旦扣了12分,驾驶人会暂时遭禁止驾驶车辆,将进入交通法规学习班,对交通法律法规回炉学习,学习期满后再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重新获得驾驶资格,上路行驶。

  据交警总队副总队长禹信介绍,16日交警总队召开主城区支队宣传工作现场会,并就明年春节前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部署。参加现场会的民警首先在南岸区南滨路现场观看了“无酒后驾驶一条街”的宣传成绩。

  在这条街上,每个酒楼的门厅、餐桌、吧台、卫生间、房间、墙壁、过道等都有“请勿酒后驾车”的提醒字牌,宣传氛围浓,表达了交警对每一个驾驶人的关心。对此,禹信强调,整治酒驾要向南滨路“无酒后驾驶一条街”学习,在全市范围包括北部新区支队、江北区支队、渝中区支队等重点辖区,要将禁止酒驾宣传深入到酒楼饭店餐桌上,并纳入考评成绩中。

  同时,从即日起到春节前,我市还要掀起打击酒后驾驶高潮,每晚在酒楼、娱乐场所等繁华地段设置检查点,严查酒后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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