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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禁止发放无指定用途个贷
发布日期:2009-10-29 10:48:21    打印

  据新华社电 中国银监会昨日宣布,就《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调贷款人不得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贷款,且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反馈至银监会。
  意见稿规定,贷款人应加强贷款资金支付管理,按合同约定用途向借款人的交易对象进行支付。个人贷款资金原则上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把握借款人交易真实、借款用途真实、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真实,严防虚假按揭业务的发生。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将是我国第一部个人贷款管理的法规。
  专家解读
  个人贷款具体条件和门槛没有变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将会给个人贷款市场带来怎样的影响?个贷门槛会否因此提高?能否有效防范风险?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没有增加申请人贷款难度
  问:《办法》的实施是否会增加个人贷款申请的难度?是否会抑制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业务的增长?
  答:《办法》不针对具体个贷业务品种的申请设置额外条件,具体由各商业银行实行个性化管理,制定具体的管理细则和操作流程,从这个意义上讲,《办法》中的个人贷款具体条件和门槛没有新的变化,而且由于《办法》对个人贷款支付方式的安排更加有利于个人贷款的安全使用,反而会增加贷款需求人使用贷款的信心。
  面谈制度严防虚假按揭
  问:为什么要求贷款人必须坚持面谈、面签制度?
  答:通过面谈制度,可以有效鉴别个人客户身份,了解借款的真实用途,调查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严防虚假按揭业务的发生,有效防范个人贷款风险。
  问:如何推进《办法》的贯彻落实?
  答:一是规定了不适用的业务范围。《办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农户贷款、汽车金融公司发放个人贷款,可暂不执行本办法;信用卡透支不适用本办法。二是给予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三个月的准备期。三是密切跟踪《办法》执行情况。
  据中新社
  连线重庆
  部分银行可能受影响
  本报讯(记者 梁龄)针对征求意见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市内商业银行人士昨日表示,暂行办法将使监管更严格。少数商业银行在办理个贷时与中介公司合作的过程中,难免有放宽的地方,这样的“紧箍”出来后必将影响其信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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