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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强暴杀人不追究 为啥?
发布日期:2009-07-23 11:19:41    打印

被犯罪分子蒙着眼逼迫,但受害人家属称不能成为免责理由

  为敲诈钱财,河南平顶山市一个犯罪团伙强迫一名被劫持的检察院工作人员强暴另一名被劫持的女子,并胁迫其用绳子勒该女子,拍照后试图勒索该男子。负责侦办此案的该市新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长李廷山21日称,女子最后死亡,该团伙8人已被捕,检方已提起公诉。

  检察官强暴杀人

  女死者父亲王更有21日介绍说,2008年10月的一天,25岁的女儿王科嘉在街上行走时,数名犯罪分子强行将其拉进一辆面包车,随后将其关在平顶山某小区的一出租房内。

  经警方侦查,系石书伟等8人犯罪集团为勒索钱财,先行绑架新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夏某,后又绑架与夏某素昧平生的王科嘉。王更有称,经家属多次交涉,侦办警官透露的情况令人震惊:同为受害人的夏某在被绑架过程中参与了强暴、杀人。

  李廷山称,2008年10月14日,警方接到夏某报案,称其被人劫持,在蒙眼情况下,他被迫强奸了一名女子,还被迫用绳索勒该女子。

  李廷山表示,经过侦查和双方的口供,基本证实整个过程夏某都是被蒙着眼的,强暴时也是有人按着他进行的。勒王某脖子时,夏某的脖子也被绳子套着,后面有两个人勒他。犯罪分子称,如果他不勒王,就要勒死他。由于夏当时眼睛被蒙,不知道王是否死亡,认为当时可能把王勒晕了。

  警方未查办检察官

  2008年11月8日,在一个废弃矿井内,警方发现了王科嘉的尸体。

  犯罪分子交代,为达到勒索夏某1000万元的目的,他们威胁夏与王发生性关系,又威胁其用绳索勒住王的颈部,整个过程被拍成照片作为勒索的手段。

  王更有称,夏某至今未被列为犯罪嫌疑人进行查处。新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董正跃也证实,警方没有对夏某采取任何措施。

  “夏某也是受害人。”李廷山称,夏某刚参加工作一年,年纪也比较小,因受到惊吓,至今未上班,目前仍在接受心理治疗。

  但王更有认为,不能以检察人员受胁迫为理由,不对其背离职责、良心、道义的行为予以追究。

  李廷山称,目前检方已对8名犯罪分子提起公诉,不久将开审。

  据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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