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初中二年级都没读完的年轻人,却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年薪百万的“小目标”,不过这并不是励志的故事——他刚迈出了第一步,就梦想破灭,锒铛入狱了。
8月22日,杨某(嫌疑人)从老家来到重庆,通过58同城网站看到了一条租房信息。第二天,杨某就通过网站上留下的电话联系上房东徐某(受害人)说要租房子。8月23日下午,杨某与房东见了面,两人初步达成租房协议,杨某通过微信转账100元订金给徐某以表诚意。8月24日下午,双方在商谈租赁合同时,杨某谎称忘带身份证、手机也没电了,借用徐某的电话通知朋友送身份证过来。在拿到徐某的手机后,杨某趁其不备迅速将手机卡取出插到了自己手机上。几分钟后,杨某归还了手机,而徐某一时大意也并未发现异常。而后,杨某借故下楼取便伺机离开了现场。
取得徐某手机卡后,杨某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了该手机号关联的身份证、银行卡等信息,并得知该号码一共关联了两张银行卡。随后,杨某将徐某的卡插到自己事先准备的另一个手机上,专门用于接收上述两个银行客服的验证码。在使用自己的手机微信绑定了徐某的身份证号后,杨某将上述两个银行卡内的余额分5次充值了14700元,再用发微信红包的方式,以每次200元的数额发送给自己的微信号,通过该微信账号关联的银行卡,再将钱取出来。可当杨某发放了1800元红包后,由于微信本身对频繁异常操作的限制功能,导致其无法再继续发送红包,但杨某并不甘心,这么大一块肥肉都到嘴里了,怎能不把它吃下去。
一个多月后,杨某又尝试着转出了950元。花了一个多月才弄到手2000多元,杨某觉得这样取钱太慢,于是大胆联系徐某,称如果徐某愿意解除微信的身份信息绑定,自己取出剩下的一万元后,就返还徐某一半的钱,为其减少损失。
可是杨某并不知道,徐某发现手机卡丢失后,早已在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报了案,在民警嘱咐下,徐某并未解除绑定。2016年11月26日,花园路派出所刑侦民警在四川警方协助下获悉,杨某正在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某网吧内上网,民警立即驱车前往,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成功将潜逃了三个多月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捉获归案。
当办案民警问到杨某为什么要选择以谎称租房的形式诈骗房东时,杨某的回答让民警哭笑不得。杨某表示,自己给自己定了个“小目标”,就是今年干两票大的挣个一百万,这些有房屋出租的应该都是有钱人,自己来租房子先交点订金表诚意,他们不会有防备,容易得手,所以房东就是其实现目标的猎物。
南岸警方提醒,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加速,手机成为越来越重要的物品,一旦手机离手或丢失,都可能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如果手机不慎丢失应采取如下操作:1.致电银行冻结网银;2.支付宝通过95188挂失;3.致电运营商挂失手机号;4.微信用户登录110.qq.com冻结账号;5.修改社交网络密码;6.找手机运营商补手机卡;7.及时拨打110报警。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景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