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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分局并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办公地址有变化
发布日期:2014-01-27 15:15:47    打印

  因近期市委、市政府从全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战略出发,对高新区管理体制进行了调整,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整合进入九龙坡区分局。为方便群众来访办事,昨日,九龙坡警方公告了相关公众信息。

  1、九龙坡辖区交通事故处理、事故违法处理、营运机动车驾驶员车辆查询、办理三年无重大交通事故证明、货车备案等,职能由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事故预防与处理大队行使,地址迁至二郎兰花五小区6号(原高新区交巡警支队办公点),联系电话:68675511。

  2、九龙坡辖区任一交巡警警务车可处理符合简易程序处置的或摄像纠违的交通违法行为。需要一般程序以上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统一由九龙坡交巡警支队秩序大队处理,地址为蟠龙大道66号,联系电话:68060704。二郎兰花五小区6号(原高新区交巡警支队办公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保留1月,可处理符合简易程序处置的或摄像纠违的交通违法行为。

  3、原高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地址和联系电话不再使用。九龙坡辖区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地址为蟠龙大道66号,联系电话:68060224。

  4、九龙坡辖区居民办理边境证、军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等,职能由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户政科行使,地址为九龙坡区新华七村1号(区教师进修校),联系电话:68159604,63752603。

  5、原高新区公安分局印章、民爆等治安管理职能全面移交。九龙坡区印章管理职能由区行政审批大厅公安窗口行使。地址: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电话:68780516。九龙坡区辖区民爆管理职能由九龙坡区公安局治安支队行使,地址为九龙坡区新华七村1号(区教师进修校),联系电话:68159503。

  6、九龙坡区辖区居民办理出入境相关事宜,可前往九龙坡区红狮大道1号出入境办证大厅(联系电话:63752692)或者科园四路108号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联系电话:63751438),二个服务点均可为群众提供服务。

  7、原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禁毒支队并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原地址和联系电话不再使用。九龙坡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新地址为二郎兰花小区999号,联系电话:68631199,68886500;九龙坡区公安分局刑警支队(联系电话:68149607,68158500)、禁毒支队(联系电话:68159626,63752665)地址为西郊路32号。

  8、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公室地址为红狮大道1号,联系电话:63752614。原高新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公室并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信访办公室,原地址和联系电话不再使用。

  9、原高新区公安分局歇台子派出所变更为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歇台子派出所,联系电话:68722666,68722588,地址和行使职能不变。原高新区分局石桥铺派出所变更为九龙坡区公安分局石桥铺派出所,联系电话:68610016,地址和行使职能不变。

  10、原高新区分局交巡警歇台子大队、渝州路大队、石桥铺大队、二郎大队变更为九龙坡区公安分局歇台子大队(联系电话:14734115698)、渝州路大队(联系电话:14734162309)、石桥铺大队(联系电话:14734162358)、二郎大队(联系电话:14734139360)。

来源:重庆商报 肖祥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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