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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住宾馆 被人偷录不雅视频敲诈
发布日期:2013-12-12 12:59:43    打印
核心提示:重庆一男子和异地女友入住宾馆,被人录下隐私视频。两人报警后,3名犯罪嫌疑人被抓,并供出犯罪手段和过程。
  针孔摄像头,无线发射器,远程视频接收……原本是电影里的桥段,却被大渡口的张先生不幸遇到。他不仅被人录下隐私视频,还差点被人敲诈5000元。

  收到敲诈彩信

  家住大渡口的张先生,有一个异地恋的女朋友黄小姐。今年11月19号,黄小姐从外地赶到重庆看他。晚上8点多,他们在大渡口区锐杰(音)宾馆入住。

  第二天下午,黄小姐的手机突然接到一条彩信,打开一看,竟然是自己昨晚和男友亲热的不雅视频。彩信中,对方还要求黄小姐马上汇款5000元到一个指定的账号,否则就要将视频发布在网络上。

  气愤的黄小姐将这件事告诉男友,两人商量后决定赶紧报警。接到报警,大渡口区春晖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此展开调查。

  假借电话套信息

  “对方怎么会知道你的手机号?”当民警问起黄小姐和张先生事发经过,两人回忆起这样一个细节。就在入住宾馆第二天早晨9点多,黄小姐和男友退房时,曾经有一个年轻男子称自己手机没电,找黄小姐借过手机。

  借手机的年轻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随后调取了宾馆大堂的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这个借电话的男子。宾馆服务员也证实,这名男子曾经在前不久入住这家酒店,入住的就是张先生和黄小姐住的这个房间。

  经过进一步调查,民警很快锁定了这名姓李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另两名同伙。案件串并后,民警发现,李某等人还在大渡口另外两家酒店有过同样的作案记录。

  网购偷录设备

  经过前期大量调查,昨天,大渡口警方在巴南区一出租房内,将3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3人都只有20岁左右,无业。

  据他们交代,今年11月,他们从网上花费1250元购买了一套偷录设备,包括针孔摄像头及配套的接收和发射器。每次他们都提前几日到宾馆开房安装,一般都是撬开液晶电视的后盖,将针孔摄像头和发射器装在电视机左上方的缝隙里面,然后用电脑和接收器在家中接收视频信号。一旦发现有价值的录像内容,他们都会去酒店门口等情侣出来,然后假借手机打电话套取受害人号码,再发送彩信进行敲诈。

  目前,警方已核实案件3起,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经被刑事拘留,涉案金额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律师说法:

  重庆德普律师事务所尹柱刚律师介绍,非法使用偷拍设备,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侵犯他人隐私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根据《国家安全法》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来源:重庆时报 聂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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