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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超生村民服毒自杀 涉事干部违规收费被查处
发布日期:2013-12-12 12:37:06    打印

河北邱县“超生村民服毒自杀”事件:涉事乡村干部系违规擅自收取“超生费”已被查处

新华网石家庄12月12日电(记者齐雷杰、骆学峰)近日一则消息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河北邱县梁二庄镇龚堡村,发生了一起乡村干部违规擅自向村民收取社会抚养费(当地人俗称“超生罚款”),次日被收费村民喝下剧毒农药身亡。新华社记者就此事进行调查获悉,目前涉事的村支部书记被开除党籍,其他2名村干部和2名乡镇干部也受到党纪处分。

据调查,龚堡村村民艾广栋与妻子谢玉凤共生育4女1男5个孩子,其中最小的儿子今年4岁。

邱县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邱县按照省、市上级文件要求按程序来征收社会抚养费。而近期在县里没有安排的情况下,龚堡村村支部书记艾连坤、村委会主任郝广军和村会计杜云杰等3名村干部,找到艾广栋家,以征收社会抚养费为借口,要求其缴费。艾广栋说没钱缴纳,后经双方商量后,12月3日下午,艾连坤联系买家,与艾广栋一起将其家里的玉米卖掉,获价款6220元,由艾广栋交给了艾连坤。12月4日早晨,艾广栋找到村支书艾连坤家,随后艾广栋被发现已喝下了剧毒农药,送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这起因征收社会抚养费引发的悲剧事件令人深思。据邱县计生局副局长武海庆介绍,对超生家庭,只有县计生局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具有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资格,且应遵循严格程序:先由县计生局根据举报或筛查情况立案,然后由执法人员调查核实,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再由执法人员依法征收。

武海庆说,按照规定,任何村干部和乡镇政府干部,都不允许私自违规向村民征收“超生费”,执法人员未经县计生局领导批准也不得私自征收。向超生家庭收费时,执法人员还应开具全省统一印制的正式票据,不开具票据村民就有权拒绝缴纳。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若按照谢玉凤夫妇收入计算,其超生3胎累计至少应征收10万元以上。但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可暂缓缴纳或分期缴纳。

邱县纪委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的干部韩希峰说,针对这起村干部违规收费引发的事件,邱县纪委常委会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决定,给予龚堡村原党支部书记艾连坤开除党籍处分;给予村委会主任郝广军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建议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罢免其村委会主任职务;村会计杜云杰系非党员,邱县纪检委建议梁二庄镇政府免去其村会计职务。事发当天,前去找艾连坤办理公务的梁二庄镇包村干部杨学友,因未及时制止村干部违规行为,被处留党察看一年;梁二庄镇包片干部何孝峰因对事件发生疏于监管、工作失察,被处党内警告处分。

艾广栋去世后,邱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纪委、检察院、公安局、计生局、梁二庄镇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开展善后工作。邱县公安局副局长郭建林告诉记者,经公安机关调查后初步认定,艾广栋系服用农药甲拌磷自杀身亡,公安部门对农药来源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另据了解,在村委会帮助下,艾广栋尸体已于12月8日下午安葬。针对谢玉凤和4个子女(其大女儿已出嫁)生活存在困难等实际情况,邱县、梁二庄镇有关部门计划根据艾广栋家属的申请和实际困难,帮助艾家改造危房、享受低保、照顾子女上学、给予经济补偿等,解决其实际困难。

来源:新华网 齐雷杰 骆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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