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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报道温州弃房现象遭网络追杀 警方着手调查
发布日期:2013-10-16 12:17:29    打印
  近日,一篇题为“温州经济要挽救,先杀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陈周锡”的帖子,连续两次被发布在温州最具影响力的网络论坛“703804”上,旋即引起轩然大波。

  《第一财经日报》随即就此向温州当地警方报案,并采取相关措施保护记者人身安全。

  昨日,本报记者陈周锡表示,他刚拿到警方的“接受案件回执单”,目前当地警方以“侮辱案”对此进行调查。“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近年来,网络语言暴力成为“隐形刀”,对公民个人以及社会造成恶劣影响。这关乎网络的传播责任和伦理道德,更涉及法律和社会管理等诸多方面。

  网络“追杀令”

  2013年10月8日17时,论坛注册ID为“裸居裸睡”(会员注册编号:1449322)的网民,在温州本土最具影响力的网络论坛“703804”上,发表题为“温州经济要挽救,先杀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陈周锡”的帖子。该帖于9日被论坛管理者删除,但次日又再次发表,并发起“杀、不杀、弃权”的网民投票。

  现实中,陈周锡确为《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对浙江的区域经济多年来持续关注和报道。

  陈周锡认为,从帖子内容来看,发帖人应该是针对其近月连续几篇有关温州经济的报道,尤其是温州房价下跌加剧“弃房”风险的稿子。

  比如,帖子中曾写道:“温州经济环境的变差,与这吃里爬外的财经记者有很大关系。”并写道:“温州的所有负面报道都跟这人有关,尽管经济变差跟这记者没有关系,但为了温州经济,有必要先让陈成为制度牺牲品,可以考虑追加为烈士。”

  陈周锡表示,他的报道以新闻事实为准绳,客观描述温州市经济现状及走势,并提出了诸多理性、建设性的思路。但这种帖子的发布者不顾事实真相,公然提出“杀人”等暴力诉求,已经对记者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在报社的安排下,陈周锡随即到温州市中信公证处对上述两个帖子做了公证,之后去温州市瓯海区梧田派出所报案。该派出所民警对此做了笔录,但认为此事不足以立案,并表示要会同区分局及市局政治处、网监等有关部门讨论商议此事。

  昨日,温州警方最终给出答复,表示将以“侮辱案”对此进行调查。

  依法应对网络暴力

  对于这种因为正常职务行为以及客观新闻报道引发的网络暴力,不少学者和法律界人士都表示了反对。网络环境中动辄打打杀杀的状况,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情绪的担忧。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副教授、副院长张志安 (微博)认为,网络论坛管理者的不作为是应该受到批评的。不管是不是真的行动,但是这类网上恐吓的言论是不应该受到保护的。反之,这种威胁性言论,论坛不及时删除,还推波助澜,严重违背了网络媒体专业主义的原则、传播责任和伦理责任。

  “如果在微博里面开玩笑说要去炸政府大楼,公安会直接采取措施,至少是行政拘留,但是现在对一个公民指名道姓地说"要杀了他",如果公安不对发此帖的人进行一定调查并予以警告,公安部门有失职的地方。”张志安对本报记者说。

  华东政法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游伟教授也表示,网络语言暴力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不可否认社会上人绝大多数人是理性的,但难免会有少数情绪激动、性格狭隘、理解问题比较偏激的人。这就是为什么在一定氛围之下,有人进行激情的违法犯罪,产生严重后果。这就是网络语言暴力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

  游伟称,网络管理者应及时对语言暴力加以控制,反之,如果网络管理者不予管理,放任已经有威胁语言的暴力扩散,最终导致“语言暴力”变成实质行为,网络管理者也要负法律责任。

  另一方面,从法律和社会管理角度来说,应当秉承的根本是防患于未然,游伟说:“不能等产生严重后果以后才采取行动,为时过晚。”

  “对这样的暴力语言,采用严格控制的方式就是抓源头,查处煽动暴力行为的语言环境的制造人,这个很重要。”游伟说,按照现在的司法解释,煽动暴力就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予以治安拘留。

  语言暴力这种行为,当有明确的指向、特定的行为对象、目标明确、手段也比较明确时,这种情况应该立刻制止。

  律师周泽表示,遭遇网络语言暴力的威胁,当事人应当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张志安认为,总体来说,现有的法律法规和现实需求之间有脱节。“从大环境来说,还要依托于立法,给公检法等相关执法部门提供依据,帮助其更有效地采取行动”。(第一财经日报 徐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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